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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0-18 发布作者:博源医疗
各相关药品、医用耗材企业:为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工作效率,现新增公布办公电话咨询号码:0451-88830053(药品、医用耗材招采政策事宜)0451-55626480(药品、医用耗材产品审核、变更相关事宜)请相关企业仔细阅读我局于2019年8月23日发布的《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新版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工作办事指南的通知》,如有...
发布时间:2019-10-17 发布作者:博源医疗
各申报企业:为做好下一步工作,请各医疗器械(医用耗材)企业〔特别是近两年在我省有销售记录的起搏器、冠脉支架及球囊、骨科关节及脊柱、人工晶体、留置针、超声刀、镇痛泵、医用高分子夹板、一次性使用套管穿刺器、一次性使用输液器、中心静脉导管、透析液(A、B液)等相关产品企业〕抓紧于2019年10月25日前做好医疗器械...
发布时间:2019-10-17 发布作者:博源医疗
各企业,因盐城备案采购工作开启,现将调平工作暂缓,具体结束时间等候通知,另请注意:1.已发送调平产品的,及时确认并回复材料,后续会统一核实确认。2.还有大量企业还未加入调平群,请各企业相互转告,及时加入调平群,等待后续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7 发布作者:博源医疗
文章来源:http://jsggzy.jszwfw.gov.cn/ypcg/017001/20191016/3cd705f7-5016-4949-a4ae-3cbe031fe8fe.html
发布时间:2019-10-16 发布作者:博源医疗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经公示、处理申诉质疑,以下产品价格变更信息从2019年10月17日起执行。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2019年10月16日文章来源:http://hljggzyjyw.gov.cn/trade/noticeInfo/E9359F99-54F6-49AD-9EFD-2C8C1AB02C89?cid=20&type=0
发布时间:2019-10-16 发布作者:博源医疗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关于完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药采办字〔2017〕8号)、《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19〕41号)和《关于开展包头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补充配送企业报名的通知》(包药采办发〔2019〕3号...
发布时间:2019-10-16 发布作者:博源医疗
为保障临床医疗器械(医用耗材,以下简称耗材)供应,同时兼顾市场稳定,经省医保局同意,现就有关事直通知如下:(一)对于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签订合约期满年的产品,生产企业可发起配送企业变更。(二)在变更周期上,为保持配送关系相对稳定,则上变更配送企业后-年內不得再次变更。(三)生产企业可登入“配送方案点选”模块,根据《操作手...
发布时间:2019-10-16 发布作者:博源医疗
各有关单位:自2019年9月26日实行医疗器械配送企业网上报名来,以下配送企业(见附件)已审核通过,可以正常与生产企业确认配送关系,现予以公告。请拟参加我省医用耗材集中阳光采购配送的企业尽快通过省医用采购服务平台报名。报名流程和要求详见《关于对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报名有关事项的提示函》。联系电话:0791-881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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