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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福建省级】耗材阳光采购医保结算有关问题
发布时间:2018-10-10 发布作者:博源医疗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医疗保障管理局,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有关医疗机构:根据《关于开展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的通知》(闽医保办﹝2018﹞47号)规定,我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第一批共享结果于2018年10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为做好医用耗材的医保结算工作,现就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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