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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江苏省级】变更药品耗材采购书面资料受理场所
发布时间:2019-04-18 发布作者:博源医疗
各相关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根据中心工作安排,自2019年4月22日起,有关药品(医用耗材)账号申请、信息变更、企业咨询申诉、创新药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仿制药认定等书面材料,统一递交至中心三楼药品受理窗口(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届时中心办公室不再受、处理以上事项。特此通知。文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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