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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疆哈密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27 17:27:29 更多文章>>

项目编号:新西招字[2017]ZC071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受业主的委托,对哈密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下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组织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形式前来投标。

1、招标内容:(预算价:2000万元)

分包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第一包

1

婴儿培养箱

2

2

17

3

新生儿监护仪

19

4

三通道注射泵

19

5

婴儿辐射保暖台

6

6

新生儿蓝光黄疸治疗仪

4

7

新生儿白光黄疸治疗仪

4

8

静脉营养配置台

1

9

多参数血气电解质分析仪

1

10

移动式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

1

11

母婴同室婴儿床

10

12

经皮黄疸仪

2

13

除颤监护仪

1

14

16导动态脑电图分析系统

1

15

定量数字视频脑电图仪

1

16

病床

50

17

纤维支气管镜

1

第二包

18

新生儿高频呼吸机

2

19

新生儿常频呼吸机

1

20

新生儿无创呼吸机

5

第三包

21

高档实时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

1

22

全数字化高端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

23

全数字化高端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


2、投标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出具《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以上证件的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4)如是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一个制造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5)提供所投医疗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投标时须出具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6)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

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原件、所投医疗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及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壹套,资料不齐不予受理。

3、采购人:哈密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0902-2329180

4、报名及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09月27日起至2017年10月09日,(节假日除外),[10:00—13:30时(北京时间)]及[15:30—18:30时(北京时间)] (过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费用:200元/本,售后不退。

5、报名、购买标书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酒店9楼)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9日11:00时(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酒店9楼)

8、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酒店9楼

联 系 人:王新荣 王静 电话:0991-5823555、5508779

帐号:10763877970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奇台路支行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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