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抢救转运车(平车)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19 09: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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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委托,就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抢救转运车(平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对上述项目有供货能力的合格供货商参加投标。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资质和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证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供应商;
(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或合法授权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适用)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时适用),许可证(备案凭证)必须具备所投医疗器械的相关经营范围;(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投产品如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须提供本条所述资质);
(5)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的话)),注册证必须包含所投医疗器械的型号;(提供证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必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
(8)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情形;(必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书面声明函)
(9)经相关部门批准,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但在招标采购时不排斥国内产品参与竞争。
2、招标编号:LG2017-G0019
3、招标项目:深圳市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抢救转运车(平车)采购
4、标书购买: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或证书及上述资质和条件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有外文证明文件的须翻译成中文件),注册供应商信息由招标机构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系统中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其中,外地投标单位可以用传真件(原件备查),按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标书:
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9月18日起至9月25日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中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05室,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人民币50元。
5、答疑事项:2017年9月25日下午5时前,对于涉及采购需求的询问或质疑(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需求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投标人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并抄送我司,由采购人进行回复;对于招标文件的其他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送达我司,逾期不予受理。如涉及招标文件的修改,以我司发出的通知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29 日下午2:30
7、开标时间:2017年9月29日下午2:30
8、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606室
招标机构电话:0755-83521979 83521951 招标机构联系人:黄敏书 王文乐
传真:0755-83521864 邮编:518001
帐户名称: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国贸支行
帐号:11012214163301 网址:http://www.ymcw.com
采购单位电话:0755-28860581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建平
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