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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丹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15 15:37:14 更多文章>>

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受丹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丹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丹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C2017-ZB/G-334

三、采购人名称:丹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0914-332150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层11006室

联系方式:029-68255920/68255921转804

五、采购内容:离子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酶标仪、千分之一分析天平等。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用途:设备采购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 人民币91万元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可不用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三)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厂家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一)发售时间: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1日(09:00-12:00、14:00-16:30,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层11006室。

(三)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四)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14:30

(二)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1日14:30 

(三)投标开标地点: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绿地领海大厦B座10层11006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纪旋     

电话:029-68255920/68255921转804

传真:029-6825592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锦业路支行(行号:301791000305)

账      号:611301132018010166661


陕西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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