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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药械采〔2017〕169号关于公示2017年三季度体外诊断试剂拟挂网产品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3 15:40:12 更多文章>>

川药械采〔2017〕169号关于公示2017年三季度体外诊断试剂拟挂网产品信息的通知

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四川省体外诊断试剂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增补工作的通知》(川药械采〔2017〕143号)要求,2017年三季度增补产品的资质审核工作已于2017年9月11日全部完成。现对拟挂网产品信息进行公示,同时请申报企业对审核结果进行确认,具体如下:

一、产品资审结果

审核通过的产品见附件1。

二、产品公示

产品公示期为2017年9月13日至18日。公示期间,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接收拟挂网产品真实、有效的书面实名举报。为及时、准确核实书面材料信息,举报信息请按规定格式填写(见附件2),并请同时将表格电子版传至邮箱sctwzdsj@126.com。

三、审核结果的确认

请附件1产品所涉申报企业于2017年9月13日至9月18日17:00期间登录“体外诊断试剂阳光资审系统”(https://jco.scbid.gov.cn:7077/Login.aspx)对审核结果进行确认。逾期未完成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挂网资格。

四、其他

若本中心工作人员在体外诊断试剂申报过程中涉嫌违规违纪,企业可向中心纪检办公室进行书面投诉。投诉地址:玉林南街2号附3号210室。纪检监察电话:张老师(028)69061876。

五、地址及咨询电话

公示期间产品投诉材料递交地址:人民中路三段35号一楼大厅。

耗材业务咨询电话:028-69061912,028-69061913。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7年9月13日    

附件一:审核通过的产品列表.xls

附件二:体外诊断试剂实名投诉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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