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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关于京津冀公立医院心内血管支架类和心脏节律管理类医用耗材联合采购企业及产品信息公示、质疑和澄清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3 08:46:35 更多文章>>

关于京津冀公立医院心内血管支架类和心脏节律管理类医用耗材联合采购企业及产品信息公示、质疑和澄清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京津冀公立医院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方案》要求,根据京津冀公立医院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整体安排,我中心已于2017年9月9日启动心内血管支架类和心脏节律管理类医用耗材(具体产品包括心脏植入类的冠脉支架、心脏起搏器/除颤器及其导线,均为III类)的企业及产品信息填报工作。经研究决定,自2017年9月13日起对企业已填报提交的企业及产品信息同步进行公示,并接受质疑和澄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公示质疑时间
2017年9月13日09:00至2017年9月20日09:00。
(二)澄清时间
2017年9月13日09:00至2017年9月22日09:00。
二、操作方式:
(一)查看公示及质疑
登录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http://www.tjmpc.gov.cn:9004/)进入“生产企业系统”,选择“CA登录”,进入“招标系统”,对其他企业填报的企业及产品信息进行查看或质疑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京津冀公立医院心内血管支架类和心脏节律管理类医用耗材联合采购企业及产品信息公示、质疑和澄清操作手册》。
(二)澄清
登录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http://www.tjmpc.gov.cn:9004/)进入“生产企业系统”,选择“CA登录”,进入“招标系统”,对本企业被质疑情况进行澄清。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京津冀公立医院心内血管支架类和心脏节律管理类医用耗材联合采购企业及产品信息公示、质疑和澄清操作手册》。
三、提交资料要求:
为避免无法核实造成质疑/澄清无效情况,对于提出质疑/澄清的,需提供质疑/澄清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清晰,应为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批复、说明、票据、官网截屏等。若证明材料无法辨识或为伪造,将造成质疑/澄清无效或其他相关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QQ咨询群:655082783
联系电话:010-63016841、010-66414516转822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7年9月12日 
 附件一:操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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