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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01 14:03:54 更多文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3本项目第一包采购预算为300000元人民币,第二包采购预算为1600000元人民币,第三包采购预算为250000元人民币,第四包采购预算为600000元人民币,第五包采购预算为750000元人民币,第六包采购预算为350000元人民币,第七包采购预算为600000元人民币,第八包采购预算为1000000元人民币,超过各包件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3.4 如果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 3.5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医疗设备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828-453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cg17-11259)

3、预算编号:00-17-z80081,00-17-z80256,00-17-z86162,00-17-z87305,00-17-z87306,00-17-z87377,00-17-z87384,00-17-z8738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共分八个包件,采购内容如下,采购设备数量及要求详见附件。本项目除第二包不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外,其余包件均可以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可投任意包件。 第一包:心输出量测量仪 第二包:等离子空气消毒机 第三包:无创呼吸机 第四包:血透机 第五包:血滤机 第六包:磁共振呼吸机 第七包:血液净化装置 第八包:有创呼吸机

5、交付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725号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天

7、采购预算金额:545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545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8-30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9-22 09: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08-30 16:00:00至2017-09-22 09: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9-22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9-22 09: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开标

2、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投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725号 地址: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邮编: 邮编:200082
     联系人:11111111111 联系人:傅丽君
     电话:64394841 电话:021-35968031
     传真:64398310 传真:
  












附件一:fj20171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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