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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辽宁省肿瘤医院内窥镜(气管镜、结肠镜及电子内镜主机)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31 11:04:39 更多文章>>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辽宁省肿瘤医院委托,对内窥镜(气管镜、结肠镜及电子内镜主机)项目(项目编号:LNZC20170701380)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设备名称
01 内窥镜(气管镜、结肠镜及电子内镜主机)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分包内容必须全投,否则投标无效。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3600000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代理商应具有厂家(或国内总代理)授权书或销售代理证明; 4.2.供应商须具有药监部门签发的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证明文件,并在有效期内; 4.3.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备案的证明性文件; 4.4.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投标单位需提供外贸资格证明性文件。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8月30日起至 2017年9月4日(每日8:30--11:00、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经销商须提供货物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书或销售代理证明。 5.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证明文件 6.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备案的证明性文件 7.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投标单位需提供外贸资格证明性文件 (以上资料除原件外还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19日北京时间 13 :00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A座5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肿瘤医院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44号
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3-812室
项目联系人:闫冠吉
联系电话/传真:024-31918388-316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2017-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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