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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五官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17 09:40:44 更多文章>>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五官科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511111201700013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
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17-08-15 16:30
采 购 人: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3
各包描述:
包号 产品名称  采购数量(台/套)  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第一包  眼科 A/B 超声诊断仪 1 10  42  进口产品不可以参与竞争
电脑角膜验光仪 1 16 进口产品可以参与竞争
电脑眼压计 1 16 
第二包 手术动力系统 1 30  进口产品可以参与竞争
第三包 投射视野检查仪 1 16  进口产品不可以参与竞争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公司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限第1包、第2包、第3包) 2.2. 制造商需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限医疗设备;如适用) 2.3. 非生产厂家投标,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或产品的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2.4.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标书发售方式:现场发售,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1. 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注: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2017-08-15 16:30到2017-08-22 17:00
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山办事处(乐山市市中区佛光路1500号(海豚酒店二楼))
投标截止时间:2017-09-05 14:30
开标时间:2017-09-05 14:30
投标地点: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山办事处(乐山市市中区佛光路1500号(海豚酒店二楼))
开标地点: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乐山办事处(乐山市市中区佛光路1500号(海豚酒店二楼))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13547219663; 
地址:乐山市沙湾区德胜大道78号。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下川藏立交内侧);
邮 编:610043;
传真:028-85431100。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佛光路1500号(海豚酒店二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3-2691455;18111080273; 
传 真:0833-2691455。
备注: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为:第1包:42万元; 第2包:30万元; 第3包: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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