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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东省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呼吸机等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09 13:40:10 更多文章>>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的委托,对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关于呼吸机的购置,关于电测听仪、超脉冲点阵激光治疗机、多功能血液净化装置等设备的购置,普通医用冰箱的购置,关于骨科牵引床、骨伤治疗仪及双摇手动病床的购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201707-ST100952-0026,440100-201707-ST100952-0034,440100-201707-ST100952-0033,440100-201707-ST100952-0032,440100-201707-ST100952-0031
 
  二、采购项目名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关于呼吸机的购置,关于电测听仪、超脉冲点阵激光治疗机、多功能血液净化装置等设备的购置,普通医用冰箱的购置,关于骨科牵引床、骨伤治疗仪及双摇手动病床的购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49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医疗设备采购
 
  2、采购预算:人民币349万元
 
包组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采购预算
包1
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
1台
国产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 日历天内,进口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
人民币120               万元
包2
呼吸机
3台
国产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 日历天内,进口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
人民币105               万元
包3
电测听仪
1套
国产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 日历天内,进口设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
人民币92.8               万元
超脉冲点阵激光治疗机
1台
无菌物品塑料封口机
2台
激光治疗仪
2台
多功能血液净化装置
1套
包4
普通医用冰箱
3台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人民币10               万元
包5
双摇手动病床
15台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人民币21.2               万元
骨伤治疗仪
1台
骨科牵引床
15台
 
  3、数    量:一批
 
  4、简要技术要求或 招标 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5、投标人可以选择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6、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包1采购内容、包2采购内容以及包3采购的电测听仪和多功能血液净化装置)可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交2016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交具备本条款要求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交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交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投标文件中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文件中应提交截止日期前在上述网站查询情况的网页截图;最终以采购 代理 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还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 医疗器械 生产 企业 许可证》(如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投标文件中应提交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其工商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供应商须提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应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
 
  注:招标代理机构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广州永福支行
 
  银行账号:4400 1490 9070 5300 3335
 
  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8月03日 至 2017年08月23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4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4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8 月 03 日 至 2017 年 08 月 0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余小姐 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7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龚科长  联系电话:020-8688857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2608房
 
  联系人:余小姐、林小姐 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7
 
  传真:020-87284598 邮编:510075
 
  (三)采购人:广州市中西医结合 医院 地址:花都区新都大道67号
 
  联系人:龚科长 联系电话:020-86888575
 
  传真:020-8688565-2018 邮编:510800
 
 
  发布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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