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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东南州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监护仪)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03 10:07:49 更多文章>>

1、项目名称:黔东南州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监护仪)

2、项目编号:GZJF2017-1046

3、项目序列号:/

4、项目联系人:单剑莉

5、项目联系电话:0855-8686157

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1)采购主要内容:监护仪,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采购数量:一批

(3)采购预算:96万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送货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自行现场踏勘。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②符合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有同类产品的生产或销售业绩;

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④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允许一家供应商参加,按报名先后顺序确认,先报先得;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特殊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尚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需登陆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单位登陆”进行注册入库(用户类型选择“供应商”)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上传到系统的证件原件扫描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及相关材料(企业库诚信承诺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黔东南州投标承诺书)等(操作流程详见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单位登陆窗口处的“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新注册入库单位填报、上传扫描件保存为“待审核”状态后,需带上述证件原件和相关材料原件到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窗口现场核验,以便各供应商及时参加本项目的报名。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信息:

(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08月01日上午09时00分至2017年08月03日下午17时00分。

(2)地址: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dnggzy.cn:8000/qdnhy)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报名

(4)响应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

1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08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11、谈判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08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12、谈判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大厅)

13、谈判保证金情况

(1)谈判保证金额:12000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小时前缴纳到指定账户)

(2)谈判保证金交纳并到账时间:2017年08月01日09时至2017年08月04日07时30分前(北京时间)

(3)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是银行转账,供应商可以从银行柜面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银行转账须从供应商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登记的账户转出。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能写简称)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里分行

帐 号:18910121050000581

注:①供应商应将下载招标文件时取得的保证金随机码填入转(汇)款附言(摘要、备注、用途等)中,随机码唯一对应供应商所报名的投标项目,若不填写或填写错误,保证金缴纳则不能入账。供应商的保证金从缴纳到保证金退还各环节,保证金随机码系统均通过手机短信告知供应商保证金缴退情况,若手机信息告知不清时,供应商也可在保证金系统中自行查看保证金所处的状态。

②供应商应在:2017年08月04日07时30分前将保证金转入黔东南州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谈判截止时间2小时前缴纳到指定账户)。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成功缴纳后,供应商可自行从州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打印保证金收据。开标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凭从州交易中心保证金系统打印出的保证金到账清单为保证金到账依据。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保证金清单的供应商保证金为无效保证金,按误入款处理。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大十字街道韶山南路31号

项目联系人:周熙俊

联系电话:0855-8218983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本项目评审时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号),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按照《关于将国产密码应用措施等条款落实到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7〕6号文件执行。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贵州聚丰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凯里市万博荷香居2号楼2单元1701号

项目联系人:单剑莉

联系电话:0855-8686157

贵州聚丰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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