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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2017年韶关市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项目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7-07-21 08:51:23 更多文章>>

关于2017年韶关市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项目的说明

为加快医疗体制改革的步伐,韶关市通过独立第三方GPO采购服务机构(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三医联动”为手段提高医用耗材流通环节的综合治理水平,实现医疗机构主导下的医用耗材GPO采购工作的阳光、透明,合理降低医用耗材价格,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实现“同城、同产品、同价格”的管理目标,贯彻执行“两票制”的配送管理要求,以集中配送的方式解决社区及偏远医疗机构采购难、采购贵的问题。

现就各企业咨询较多的内容做如下说明:

一、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

1、对供应商的要求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国产产品生产企业和进口产品生产企业国内子公司或进口产品生产企业直接授权的代理商(全国总代理或一级代理商)可作为供应商参加本次集中采购。

国产产品:只能由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本次集中采购。

进口产品:由国外生产企业直接授权的代理商(视同生产厂家)参加本次集中采购。

同一个生产厂家的同一个产品(单品规配件产品,如:骨水泥及其配件除外),只允许一个供应商参加本次集中采购项目。拒绝涉及一品多投的供应商参与此类产品的集中采购。

2、入市价的要求

参考2016年韶关市医用耗材的中选价格及2016年以来最近的地市级及以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最低中选价格制定韶关入市价。供应商须提供2016年以来最近(2016年1月1日至申报文件报送截止日止)的地市级及以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中选价格证明文件。

韶关入市价为准入条件,无韶关入市价的产品不得申报。

3、交易平台

    本次集中采购所有医疗机构必须在本市平台进行采购工作。如医疗机构在市平台没有找到临床不可替代使用的品种,须向工作小组提出备案申请,以备审计候查。工作小组同意备案申请后,可在省平台进行采购此品种。

4、生产厂家、进口产品总代能不能自行配送?是否需要参与配送企业遴选?

具有合格《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都可以参与配送商遴选,企业要根据自身的配送能力决定是否参加本次项目。

参加配送企业遴选项目中选的企业才能配送。

5、生产企业如何选择配送企业?

本次配送企业遴选按组别遴选,一个组别中选三家配送企业,中选配送企业将按产品类别,根据排名高低优先选择配送区域。

中选产品的生产企业与中选配送企业自动形成配送关系,无需选择。

6、产品注册证或企业证件过期仅有受理通知书是否允许来参加此次项目?

1)所有产品注册证及批件文件,其到期时间必须在2017年9月20日(含该日)以后,否则视为无效资质文件;产品注册证过期且仅有受理通知书的产品、或仅取得试字号注册证的产品、以及正在办理注册证且仅有受理证明的新产品,不允许参加本次集中采购项目申报。同时交易目录内的所有产品在交易期内对应产品注册证及批件等文件必须合法有效,否则对应产品将被中止采购,直至该产品重新取得合法证件。

2)所有企业营业执照及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或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证,其到期时间必须在2017年9月20日(含该日)以后,否则视为无效资质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及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证在交易期内必须合法有效,否则对应产品将被中止采购,直至该企业重新取得合法证件。


二、配送企业遴选:

1、配送企业能不能只配送遴选分组中的一部分产品

中选配送企业配送产品覆盖率必须100%覆盖《韶关市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采购目录》中涉及其中选遴选分组包含的所有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产品。

2、证件过期仅有受理通知书是否允许来参加此次配送企业遴选?

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证过期,仅有受理通知书不允许来参加此次遴选。

3、分公司和子公司

根据这次遴选文件的相关规定,参选人的分公司的业绩等内容,视同参选人自身的业绩。

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所以不能做为投标主体进行投标。但分公司的业绩可纳入总公司的业绩中。

子公司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所以可以做为投标主体进行投标。但母公司的业绩不纳入子公司的业绩中。同样,如果母公司做为主体来投标,子公司的业绩不纳入母公司的业绩中。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销售额,以总公司的总销售额为准。

母公司和子公司不能同时投标,标书中有明确规定:

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如有: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等串标情况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在投标过程中一经发现,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投标。

4、参选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

按遴选分组收取,每个遴选分组20000元人民币。

未中选的参选人保证金,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中选人的参选保证金,在中选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5、配送费率的要求

本次配送企业遴选的配送费率为10%以下。配送企业参与本次遴选项目的,视为已接受此项配送费率的承诺。

如配送企业因配送费率低而拒绝配送产品的,生产企业有权投诉至工作小组,如超过三家生产企业投诉,将取消该配送企业配送资格,同时将此配送企业加入下次配送企业遴选黑名单。



        韶关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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