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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徽省宁国市人民医院心电监护仪等设备招标采购公告NY-gkzb-2017-13

发布时间:2017-07-14 10:56:21 更多文章>>

我院拟公开招标国内知名品牌心电监护仪、十二道自动分析心电图机、空气消毒机各一台(套),有意向的投标公司可在规定时间内分别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NY-gkzb-2017-13。
二、项目名称及内容:宁国市人民医院港口分院心电监护仪、十二道自动分
析心电图机、空气消毒机各一台。
三、设备性能、技术指标:报名后向采购办索取。
四、参加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全部招标内容;
2.投标人是制造商的,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且具备所投产品制造商对此项目的授权书;
4.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必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需强制性认证的,必须具有产品强制性认证书;
5.所投医疗产品,必须经过国家质量检测部门的检测,并具有国家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
6.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7.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并在3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及不良记录。
8.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类似项目业绩及证明材料不少于三份。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提供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等。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进口注册证,含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及检测报告。
5、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
6、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提供产品经销委托代理书(原件)。
7、营销人员的授权和其身份证号码。
8、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附合同等)。
9、设备详细技术资料、售后服务承诺书、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其它资料。
注:投标文件为一正一副。复印件加盖公章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胶装或订书机装订)、注明页数(必须与目录上的页数相符)。如标书不按要求做,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有意向的投标商可从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20日(过时不再受理),每天8: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在宁国市人民医院采购办报名(到财务科分别交报名费300元,报名费不退),索取参数;也可电话报名(先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随后按要求补交)、网上(收款人:宁国市人民医院;开户银行:建行宁国支行;账号:34001756408050527592)缴费、索取参数。
七、报名时需向采购办提供以下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免交)。
(2)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3)业务员身份证件。
(4)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等)原件。
(5)《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原件未提供者不接受其投标。投标人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投标公司也可在开标前一日或当日上午10时前在采购办验原件后到财务科索取报名费收据
九、投标文件送达、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7年7月21日(周五)下午2时20分在宁国市人民医院八楼小会议室进行,届时请各投标的单位准时参加。
十、付款方式:安装验收合格后付30%,正常运行半年付60%,质保期满付10%。
十一、联系方式:采购办    胡晓翠  朱星莲   0563-4011397
电子邮件:2564305552@qq.com
十二、招标单位 :宁国市人民医院    地址: 宁国市津河东路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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