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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海市奉贤区中医院电子鼻咽喉镜系统采购询价公告SHXM-18-20170628-1511

发布时间:2017-07-05 11:10:28 更多文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奉贤区中医院电子鼻咽喉镜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
2)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是所投电子鼻咽喉镜系统的制造厂家,或是由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
4)所投产品(内镜视频图像处理装置、电子鼻咽喉镜)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5)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奉贤区中医院电子鼻咽喉镜系统
2、招标编号:SHXM-18-20170628-151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XSJ2017-014)
3、预算编号:18-17-1061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主要内容及数量:电子鼻咽喉镜系统一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5、交付地址:详见询价文件。
6、交付日期:详见询价文件。
7、采购预算金额:900000(国库资金:90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规定。
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合格供应商可于2017-07-04 09: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7-10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无。
合格的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询价通知书并按照询价通知书内要求参加询价。
凡愿参加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报价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1、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7-07-13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询价时间:2017-07-13 09:30:05.0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奉贤区行政服务中心)C幢3楼C330
2、询价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奉贤区行政服务中心)C幢3楼C33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询价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询价。
3、询价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招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海奉贤”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对询价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询价文件规定时间前以书面(传真)形式告知招标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奉贤区中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奉贤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9588号 
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529弄行政服务中心C幢3楼
邮编: 201499 邮编: 201499
联系人: 汤燕 联系人: 夏苏璟
电话: 021-57420263 电话: 021-37563187
传真: / 传真: 021-37563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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