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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市妇幼保健院《医用设备》进口产品公示

发布时间:2017-07-01 09:03:13 更多文章>>

  • 1、项目名称: 遵义市妇幼保健院《医用设备》
  • 2、项目编号: 0637-176102010357
  • 3、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脑功能监护仪(1台)、超声刀(1台)、无创呼吸机(3台)
  • 4、产品用途: 临床医疗
  • 5、进口理由: 由于国产设备在技术参数上、功能配置上与进口产品存在一定的差距,国产同类设备的整机性能和使用功能暂不能达到医院需求。
  • 6、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详见专家论证意见表
  • 7、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 8、公示期:2017-06-29至2017-07-03
  • 9、ppp项目: 否
  • 10、采购人名称: 遵义市妇幼保健院
    •   联系地址:遵义市中华北路287号
    •   联系人:朱主任
    •   联系电话:0851-28273071
  • 11、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鹏业国际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27号鑫都财富大厦16层
    •   项目联系人: 段绪清
    •   联系电话: 0851-86820545
  • 12、财政部门:遵义市财政
    •   联系地址:遵义市
    •   联系人:王老师
    •   联系电话:0851-28264117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论证资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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