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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关于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THXZB2017-1043

发布时间:2017-06-29 14:19:16 更多文章>>

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旬阳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旬阳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旬阳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HXZB2017-1043
三、采购人名称:旬阳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康华园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49号紫薇大厦三单元17楼1702室
联系方式:029-8329585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医疗设备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预算: 119万元
项目用途: 自用
项目性质: 自筹资金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注:三证合一企业携带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2)投标单位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的证明(提供参加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
(3)投标单位是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投标单位是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设备应在其经营许可范围内)(原件);
(4)提供投标设备的生产厂商或设备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针对本项目的设备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厂家直投不需提供)
注:设备授权链应完整,如果是设备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出具授权书,应附设备生产厂家对代理商(包括区域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5)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
(6)提供投标设备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其附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单位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8)提供2014年5月至今三年内所投设备业绩,以销售合同为准(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27日至7月3日,每日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49号紫薇大厦三单元17楼1702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递。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购买者身份证原件。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7月17日14:30前
2、开标时间:2017年7月17日14:30整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一路249号紫薇大厦三单元9楼901室
十、其他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田苗          电    话:029-88210791 转 807    
电子邮箱:sxthxzb@163.com 
开户名:陕西天鸿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29908028610202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城南支行
行号:30879101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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