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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关于开展2017下半年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注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7 16:07:39 更多文章>>

关于开展2017下半年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注册的通知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依据《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吉卫联发〔2017〕55号)》和《关于恢复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注册的通知》,结合我省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配送实际工作的需要,现决定开展2017年下半年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注册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

领取用户名和密码:2017年6月28日-7月5日;

递交纸质注册文件:2017年6月28日-7月10日。

二、相关要求

(一)申报依据

1、药品配送企业应按照我中心发布的《关于开展2013年度吉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企业信息维护并向我中心递交资料。同时,按照《关于递交严格执行药品“两票制”和“网上采购配送” 承诺书的通知》的规定,递交《严格执行药品“两票制”和“网上采购配送” 承诺书》。

2、高值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应按照我中心发布的《关于第一批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注册的通知》、《关于第一批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配送企业注册的通知》要求进行注册并递交资料(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配送企业不需要递交纸质文件)。

3、如高值医用耗材企业所配送的产品,涉及冠状动脉介入、血液透析两类集中采购和外周血管介入等六大类阳光采购的产品,需同时在“旧系统”和“新系统”进行注册,即同时在集中采购系统和阳光采购系统进行注册。

(二)材料审核

我中心将对申报的相应企业资质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在省药械采购服务平台进行公示,接受质疑和申诉。最终审核不通过的企业或未递交承诺书的药品配送企业,不得参加2017下半年度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配送;审核通过的企业必须按照我省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配送工作的要求,通过省药械采购服务平台响应医疗机构的采购需求,按时保量地完成网上产品配送工作严禁网下采购和配送,不得违规配送非中标或非入围产品,一经发现并查实,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该企业配送资格。

三、领取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领取地点

长春市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国际大厦A座7层,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二)联系电话

0431-89258200、89258233。

附件:1、《关于开展2013年度吉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注册工作的通知》http://www.jlyycg.com.cn/HomePage/ShowDetail.aspx?InfoId=909

2、《关于第一批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注册的通知》http://www.jlyycg.com.cn/HomePage/ShowDetail.aspx?InfoId=978

 

                             吉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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