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中医医院购置无痛分娩仪及过敏原检测治疗仪项目招标公告HNZB-20170608
发布时间:2017-06-27 15: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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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垣县中医医院委托,就长垣县中医医院购置无痛分娩仪及过敏原检测治疗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长垣县中医医院购置无痛分娩仪及过敏原检测治疗仪项目
二、 项目编号:HNZB-20170608
三、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货物需求一览表:共分为两个包,如下: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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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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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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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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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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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痛分娩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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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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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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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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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敏原检测治疗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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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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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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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相关设备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要求,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交货期:30日历天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包含投报相应设备的生产或销售,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2. 涉及进出口设备的,投标人须具备进出口业务经营范围。
3. 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hn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9. 投标人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公告之日起,涵盖内容至少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
10.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河南省财政厅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11. 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6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3:00-5:00;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18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长垣县中医医院
联系人:王科长
电话:0373-8817396
地址:长垣县长城大道东段
代理机构: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先生 李先生 熊先生
电话:0371-68638111
联系地址:郑州市西三环与北三环交叉口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D座11层
邮政编码:450003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淮河路支行
户名: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1310 1251 6010 0063 23
八、 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 其他应说明事项: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提供)、2015年度(或2016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开户行许可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3个月缴纳凭证)。
以上均为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授权委托书为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