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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越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0877-17GZTP01D257

发布时间:2017-06-26 13:53:48 更多文章>>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越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广州市越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77-17GZTP01D257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25.2200
四、采购数量:3台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交货期
医疗设备-全自动智能蒸馏仪-1套-人民币5万元-合同生效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以及验收
-平行浓缩蒸发仪、实验室三级水制备装置-各1套-人民币20.22万元-
备注:投标人应对以本项目为单位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提供货物制造商颁授的有效代理证书或为本次投标提供货物的有效授权证书。
4.投标人具有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不得转包。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提供货物制造商颁授的有效代理证书或为本次投标提供货物的有效授权证书复印件
5)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
以上资料,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与采购文件一并归档保存。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06-23至2017-07-12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7-13 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十、开标时间:2017-07-13 0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06-23至2017-06-29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越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较场西路23号
-联系人:施耀勇-联系电话:83742178
-传真:-邮编:510055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室
-联系人:苏工-联系电话:37816286-837
-传真:020-37816137-邮编:51008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苏工-联系电话:020-37816286-837
发布人: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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