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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湖南省泸溪县人民医院医用空气加压氧舱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湘西医疗采购[2017]0017号

发布时间:2017-06-26 13:51:21 更多文章>>

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泸溪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泸溪县人民医院医用空气加压氧舱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泸溪县人民医院医用空气加压氧舱设备项目
2、采购招标编号:湘西医疗采购[2017]0017号
采购计划编号:泸政采计[2017]第52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标的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数量(单位) 预算(元)
医用空气加压氧舱设备 具体采购要求请详见招标文件。   1台 1600000元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2.1、投标人须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商的设备生产许可证(进口设备除外);所投的医疗产品须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认可表)复印件;进口医疗产品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认可表)”复印件;所投设备非生产厂商需提供授权证明文件,进口产品须提供生产厂商或国内总代理授权证明文件。
2.2、投标人及其所投设备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2日9:30~2017年7月1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点击进入医疗采购“招标公告”栏目,在对应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的“相关附件”中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2、澄清答疑采用书面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本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以书面方式回复投标人。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按本邀请公告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13日10时30分前(北京时间),地点: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四 开标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府服务大楼五楼),逾期不予受理。
五、保证金的交纳
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2017年7月11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
保证金交纳数额:2万元。
保证金交纳方式:
户 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投标人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对应招标公告中点击页面右上角“获取保证金子账号”标示,随机获取本项目保证金交纳子账号并选择开户行。
六、CA数字证书购买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 2个工作日前往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CA数字证书(购买前请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查看CA办理指南,并按相应要求进行购买前的信息注册),以便评审过程中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询标系统,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或更正。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泸溪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苏清涛
电 话:13469095757
地址: 泸溪县白沙镇建设北路
采购代理机构: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浩然
电话: 0743-8523010
地址: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2017年6月22日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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