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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2017年第九批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24 09:18:28 更多文章>>

 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婴儿培养箱+婴儿保暖台+床单消毒机,呼吸机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8-201706-1301-0042,440608-201706-1301-0043
二、采购项目名称:婴儿培养箱+婴儿保暖台+床单消毒机,呼吸机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4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分包编号 分包名称 采购数量 预算金额(人民币)
XL171001X016-1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婴儿培养箱+婴儿保暖台+床单消毒机 婴儿培养箱 9台 450,000.00
婴儿保暖台 2台 50,000.00
床单消毒机 8台 240,000.00
XL171001X016-2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呼吸机 呼吸机 1台 600,000.00
1.  本项目共2个独立分包,投标人可选择投报一个或以上分包,但不能将独立分包进行分拆或合并。
2.  本项目各分包只接受低于或等于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如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3.  详细内容和要求详见各分包《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一)各分包通用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可递交多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财务状况报告可提供以下几种形式之一:
1) 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
2)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2.投标人应依法缴纳税收,须提供扣除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以内任1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纳税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3.3.投标人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须提供扣除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以内任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免缴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参与全国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项目各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7.  投标人若是所投标货物的制造商,须提供具有所投标货物生产范围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具有所投标货物经营范围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8.  投标人若是所投标货物有销售授权的代理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各级销售授权书及具有所投标货物经营范围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同时须提供投标人上一级国内授权方的《营业执照》及具有所授权货物生产(或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9.  投标人所投标的货物为国产产品的,须提供货物制造商的具有所生产货物生产范围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10. 所投标货物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二)各分包专用资格要求:
分包一: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婴儿培养箱+婴儿保暖台+床单消毒机
本分包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分包二: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呼吸机
本分包允许国产产品或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打印件加盖公章):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可为多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属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项目,还须提供:
1) 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凭证。
2) 提供预投标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前3位注册号及有效期进行登记,以查询是否具备相应类别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备注:报名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报名供应商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的信用记录;如供应商在近三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曾有不良记录,将拒绝其报名(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并进行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将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6月23日 至 2017年06月30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北一街5号二楼。温馨提示:江湾立交桥进入一层,地址位于华庆体育馆旁)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3日15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江湾北一街5号二楼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温馨提示:江湾立交桥进入一层,地址位于华庆体育馆旁),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3日15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江湾北一街5号二楼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6 月 23 日 至 2017 年 06 月 2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787525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7813247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北一街5号202房自编之一
联系人:庞德炽 联系电话:0757-82787525
传真:0757-82787525 邮编:528000
(三)采购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广海大道西16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7813247
传真:0757-87813247 邮编:528100
发布人:广东信立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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