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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甘肃省庆阳市宁县中医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GSLS-2017171

发布时间:2017-06-23 15:44:11 更多文章>>

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宁县中医医院的委托,对其“宁县中医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GSLS-2017171
二、项目名称:宁县中医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960000.00元。
四、招标内容: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方法:综合评审法。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有能力提供货物及售后服务的供应商; 
3、投标企业须提供生产厂家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企业须提供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须提供投标产品机型的生产厂家或区域总代理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 
6、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企业2016年度缴纳社会保障金及2016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8、出具自本公告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22日至2017年6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大厅(庆阳市政府西北角阳光苑3号楼2单元2楼)。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7月12日9:30(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大厅(庆阳市政府西北角阳光苑3号楼2单元2楼)。
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1)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于2017年7月10日17:00之前汇入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对于未能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的要求而予以拒绝,即视为对招标文件未响应。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或银行其他结算方式(持汇款凭证换取收据)。
账户名称: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 
账   户:627627 410018 01005 8589 
投标人须要求银行在转账时注明投标人名称和账号,以便查询。不得由投标人(投标单位)以外的其他供应商或个人代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保证金的退付 
a、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交纳了招标代理费后即予无息退还。 
b、未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方:宁县中医医院
地址:宁县县城街道
联系人:邓匡明
电话: 13830413566
代理机构: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庆阳市政府西北角阳光苑3号楼2单元2楼 
联系人:高 峰 
电话:18152273338  
                         甘肃龙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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