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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中医医院冲击波治疗仪等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15 11:23:48

兴安县中医医院冲击波治疗仪等设备招标公告

  医药网2月7日讯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兴安县中医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兴安县中医医院购置康复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兴安县中医医院购置康复设备
 
  二、采购项目编号:GXTZ2016-064(重)
 
  三、采购项目名称、数量、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标段:


项号
货物名称
采购预算  (元)
1
平衡评定及训练系统1台、生物反馈治疗仪1台、光能微电脑治疗仪1台、智能康复仪(神经功能重建系统)1台、吞咽障碍治疗仪1台、髋关节运动训练系统1台、上肢肌力训练系统1台、下肢肌力训练系统1台、四肢协调主被动训练系统1台、肢体智能康复工作站(上下肢)1台
1200000.00

 B标段:


项号
货物名称
采购预算(元)
1
冲击波治疗仪1台、肩梯1架、巴氏球5个、肋木1架、楔形垫2套、体操棒和抛球棒2套、系列哑铃1套、系列沙袋1套、多体位电动升降训练床1张、OT桌2张、PT凳3张、OT综合训练工作台1套、站立架2张、可调式沙磨板及附件2套、骑马训练器1台、液压式踏步器1台、钻滚筒1个、上肢推举训练器1个、儿童作业工作台1张、认知玩具1套、划船运动器1台、超声波治疗仪1套、减重训练系统1套、痉挛肌低频治疗仪1台、
600000.00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18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17年02月07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7年02月13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桂林高新分公司(桂林市七星区朝阳路信息产业园D-12号创新大厦A座五楼C-508)招标办公室 。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服务。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A标段: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原件核查)、提供(生物反馈治疗仪,光能微电脑治疗仪、吞咽障碍治疗仪)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附注册登记表或认可表)复印件(原件核查),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开具时间必须是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逐一加盖公章,材料齐全且合格并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方可购买)。
 
  B标段:购买招标文件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原件核查)(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逐一加盖公章,材料齐全且合格并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方可购买)。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标段:12000.00元整(须足额交纳)。
 
  B标段:6000.00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需标明本项目的标段),并于2017年 02月 24日下午16时00分前到达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4500 1604 5520 5050 180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桃源路西支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02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七星区朝阳路信息产业园D-12号创新大厦A座五楼C-508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桂林高新分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02月27日上午09时30分至10时00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02月27日上午10时00分,在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桂林高新分公司开标室(桂林市七星区朝阳路信息产业园D-12号创新大厦A座五楼C-508),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须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都要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兴安县中医医院             地址:兴安镇三台路56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乐                      联系电话:0773-695200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朝阳路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A座五楼C-508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丽    联系电话:0773-3616688    传真:0773-3616688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兴安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6220651
 

  广西天柱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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