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NZC-2017-GK003
发布时间:2017-06-16 09: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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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宁武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宁武县人民医院委托,就宁武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宁武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
2.招标编号:NZC-2017-GK003
3.项目内容:本次采购项目共2包:投标人可以对其进行投标。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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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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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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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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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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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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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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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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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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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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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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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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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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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功能豪华综合电动手术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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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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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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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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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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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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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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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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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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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4.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相应规定为准。
5.交货时间:按照用户需求供货。
6.交货地点:宁武县人民医院。
二、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税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及《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其他事项;
7、具有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所需的如下特定条件:
7.1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7.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产品范畴的,须具备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7.3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适用);
7.4须具备所投产品所属行业内合法生产销售的有效证明文件;
7.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资料;
6、检察机关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经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0日
(北京时间8:30-11:50,15:1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宁武县政府采购中心(宁武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地点:宁武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武县人民医院
地址:宁武县滨河北路
联系人:唐志新
联系电话:18634508326
集中采购机构:宁武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350-8743308
宁武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