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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NZC-2017-GK003

发布时间:2017-06-16 09:26:23 更多文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宁武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宁武县人民医院委托,就宁武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宁武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

2.招标编号:NZC-2017-GK003

3.项目内容:本次采购项目共2包:投标人可以对其进行投标。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备注

第一包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1

46万元

进口产品

第二包

多功能豪华综合电动手术台

1

38万元

进口产品

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站

2

50万元

投标人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4.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相应规定为准。

5.交货时间:按照用户需求供货。

6.交货地点:宁武县人民医院。

二、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税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及《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其他事项;

7、具有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所需的如下特定条件:

7.1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7.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产品范畴的,须具备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7.3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适用);

7.4须具备所投产品所属行业内合法生产销售的有效证明文件;

7.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资料;

6、检察机关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经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0日

(北京时间8:30-11:50,15:1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宁武县政府采购中心(宁武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地点:宁武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武县人民医院

地址:宁武县滨河北路

联系人:唐志新

联系电话:18634508326

集中采购机构:宁武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350-8743308

宁武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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