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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云南大理市凤仪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15 09:27:01 更多文章>>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大理市凤仪卫生院的委托,对“大理市凤仪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大理市凤仪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玮元-A2017038-DL
2.3招标内容:招标内容、数量等见下表:

大理市凤仪卫生院(招标人指定地点)
 
 
 
 
须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安装及运维服务地点
备注
1
智能熏蒸仪
1



2
智能熏蒸仪
1



3
电脑恒温电蜡疗仪
1



4
软组织伤痛治疗仪
1



5
吸附式点刺激低频治疗仪
1



6
电脑中频治疗仪
2



7
电针治疗仪
2



8
多体位医用诊疗床
4



9
医用臭氧治疗仪
1



2.4交货、安装及调试期:合同生效后的7天内交货,7天内完成全部的现场安装、调试并投入试运行。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7项目预算:¥27.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3.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投标人,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投标(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厂家或全国总代或区域总代的有效授权书);
3.3所投产品应具有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如是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302号)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4日起至2017年6月20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区广电路东段)持(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原件;(4)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的提供制造厂家或全国总代或区域总代的有效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需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年 7月 5日 上午 09时 30分,地点为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7号开标厅;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证
本次开标会议将邀请公证处派员对开标进行现场公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http://www.yngp.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理市凤仪卫生院
联系人:宋女士
招标人地址:大理市凤仪镇内
联系方式:1398726951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大理市下关北区广电路
联系方式:0872-2366606   13987266665 13908729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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