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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辽宁省启动公立医疗机构普通医用耗材阳光采购

发布时间:2017-06-15 08:56:47 更多文章>>

辽宁省启动公立医疗机构普通医用耗材阳光采购

为加强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普通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规范购销行为,降低虚高价格,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阳光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发[2017]10号)要求,5月22日,辽宁省启动医疗机构普通医用耗材阳光采购。

  本次普通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范围包括护理类耗材、血站用耗材、麻醉科耗材、消毒类耗材、手术室常用耗材、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心胸外科手术耗材、耳鼻喉咽科类耗材、康复材料类耗材和其他周边医用耗材产品。

  本次阳光采购明确了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的主体地位,以医疗机构需求为导向,实行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按照供给侧改革的工作思路,建立辽宁省医疗机构阳光采购医用耗材信息库,凡生产本次阳光采购普通医用耗材产品目录中产品的生产企业均可本着自愿的原则按要求递交申报材料,凡通过资质审核入库的产品均能获得在辽宁省挂网、议价和销售的资格。

  本次阳光采购取全国各省现行采购价的最低价作为限价,实行直接挂网、限价采购。按照同城同价的原则,实行以市为单位的医疗机构联合议价。议价结果将面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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