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你所在的位置:
【山西】山西省长治县中医院手术室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15 08:53:17 更多文章>>

 招标编号:CZYJ-CZX-20170507001
长治市元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县中医院的委托,现对长治县中医院手术室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 项目名称:长治县中医院手术室设备采购
二、 项目编号:CZYJ-CZX-20170507001
三、 招标内容:
1. 本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1 插件监护仪(手术室) 2 39.6万
2 监护仪 4
3 LED双联观片灯 15
4 麻醉机 1
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报价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须持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报价截止日期前60天内有效)方可参与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5、针对本项目设备的厂家授权书原件;
6、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8、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
9、投标截至日前投标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原件;
10、供应商近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原件;
11、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 年6月14日 至2017 年6月20日 ,每日上午8 时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治市元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7月6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2.地点:见招标文件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治县中医院
地址:韩东路18号
联系人:王泽峰
电话:15534181151
代理机构:长治市元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紫金东街258号3号楼2层
联系人:路亚丽
电话:0355-7666766 、13467005180
长治市元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14日

阅读 62
咨询热线:
15162776785
在线客服:
客服一
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