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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期)移动DR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14 10:11:52 更多文章>>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明县人民医院委托,对东明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期)移动DR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欢迎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招标人:东明县人民医院
二、招标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编号:HZZB-TQ-1719-1
四、项目名称:东明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期)移动DR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包段划分:
东明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二期)移动DR共划分为1包,具体情况如下: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参数及要求
1  移动DR  1  详见招标文件
六、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5、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若为代理商还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具有授权资格的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生产厂家直接投标的不需开具授权书);
7、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要求及获取招标文件:
有意者请携带以下资质文件的原件(或有效公证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份,于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到菏泽市中华东路财富中心五号楼2楼报名室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生产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代理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现场报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度或2016年度),2016年1月1日(含)后新成立的公司若无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网页打印版加盖单位公章;
5、若为代理商还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具有授权资格的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家直接投标的不需开具授权书)。
注: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潜在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等负责;开标时须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明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海先生   武女士  0530-7292823  
招标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女士   0530-5105008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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