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市和平区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13 13: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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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沈阳市和平区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沈阳市和平区惠民医院)的委托,就其所需求的医疗设备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注册,有经营本项目采购所需产品(服务)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采购单位:沈阳市和平区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沈阳市和平区惠民医院)
二、采购代理机构: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名称: 详见“项目概况”
四、项目编号:HPQHMYY20170608号
五、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项目概况: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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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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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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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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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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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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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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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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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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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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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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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3日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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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开标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关注方鼎公司网站)。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 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6. 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等国家要求的所有与此次项目相关资质证件;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有效授权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八、招标采购文件的领取及报名
1.招标采购文件领取及报名时间:2017年6月13日-2016年6月2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4:30节假日休息)。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2.招标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二街125号。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包),只接受现场领取及报名,标书售出不退。
九、资质预审核
领取招标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质预审核。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生产企业授予经营企业的关于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加盖生产企业/进口产品一级代理商或总代理商的公章);
6.进口产品需提供国外生产企业对国内一级代理商或总代理商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国内一级代理商或总代理商公章);
7.国产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注册证登记表复印件(含附表)。
注:以上要求递交的资料必须使用A4纸复印或打印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公章复印无效),没有提供上述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谢绝领取文件。以上递交资料内容将与投标文件递交内容一致。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之前现场递交。超出开标时间递交的文件一律谢绝。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十一、公开招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详见“项目概况”,开标地点在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
项目采购单位:沈阳市和平区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沈阳市和平区惠民医院)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长白二街125号。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代一婷、吴晓龙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4-67765966,67765877,67765800
电子邮箱:syfdzb@163.com
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