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CDGP-201706083096
采购人(全称):安乡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长沙市天恒科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农药残留检测耗材
(2)采购计划编号:安财采计[2017]000520
(3)采购方式:网上竞价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8,700(元)
大写:贰万捌仟柒佰元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2017年06月09日,完成日期:2017年06月13日。总日历天数: 5天。
地点:安乡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指定地点。
方式:正确履行
4.付款:
货到验收合格后凭供应商开具的正规发票一次性付清全额货款。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
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7年06月09日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7年06月08日
合同订立地点:安乡县
9.补充条款
甲 方:安乡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黄道宏
委托代理人:罗潇
电 话:13873633700
传 真:
乙 方:长沙市天恒科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梁素贞
委托代理人:黄迎福
电 话: 13317311789
传 真: 0731-82459830
开 户 银 行:民生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
帐 号: 310101283000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