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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苏省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筹)关于大型医用空气加压氧舱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08 14:13:11 更多文章>>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筹)的委托就其大型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投标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J2017-WJ-G-038号
二、招标内容:大型医用空气加压氧舱(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具体见招标文件)

序号
采购设备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1
大型医用空气加压氧舱
1套
280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报名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A、《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非生产厂家投标的,需具有合法的代理商资格;
C、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
D、投标产品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二)投标报名资格及材料要求(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红章)方为有效):
1、提供投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非生产厂家投标的,需具有合法的代理商资格,提供合法的代理商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提供投标产品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原件。
5、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于执行《苏州市吴江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材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该单位投标资格。
递交报名材料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6月14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报名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
递交报名材料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只有递交了合格的报名材料的投标单位方可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6月14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创杰公司)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售   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6月28日13:3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6月28日14:0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行政服务局三楼开标室
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六、         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7年6月28日14: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行政服务局三楼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筹)
联系人:徐震                  联系电话:0512-63417761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编:215002
电话/传真:0512-65238891 65238892    联系人:徐雪姣 潘莉莉  
财务室联系人:施紫秋 电话:0512-65232892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将疑问于2017年6月14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待接到甲方通知90天内按采购方要求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吴江目的地)。                                            
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316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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