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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吉林省公主岭市大岭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07 13:55:34 更多文章>>

 一、项目条件
根据公主岭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公财采字【2017】198号文件,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公主岭市大岭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单位为公主岭市大岭镇卫生院。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17JLWLGZL-D06
2.2项目名称:公主岭市大岭镇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3交货地点:公主岭市大岭镇卫生院
2.4招标范围:数字化X光机摄像系统(DR)1套,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2.6质量标准:合格
2.7采购预算: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招标范围内的企业、组织,经销商投标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具备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厂家投标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厂家参加投标需提供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厂家参加投标需提供原件)、公司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依法缴纳税收原件(2016年6月份至今)、企业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原件(2016年6月份至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8日13时30分,地点为公主岭市中心塔建设银行五楼开标室(原政务大厅五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主岭市大岭镇卫生院
地  址:公主岭市大岭镇
联系人:陈院长
电  话:0434-678100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公主岭市澜建星海名苑13号楼3号门
联系人:李雁鹏
电  话:0434-6530655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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