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中心卫生院沙埔分院X线摄影系统(DR)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06 14: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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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中心卫生院沙埔分院的委托,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中心卫生院沙埔分院X线摄影系统(DR)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4-1701D62N178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中心卫生院沙埔分院X线摄影系统(DR)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130.0000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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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多功能数字化X射线摄影系统(DR) 1台 人民币130万元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采购预算,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货物采购本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006(医疗设备)
六、供应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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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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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合格来源国”)的法人; 2.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4、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三年或以上(或注册)至今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6.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 具备有效的授权证明资料(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8. 所投产品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如国家有相关规定); 9. 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如国家有相关规定); 10.所投产品具备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认证资料(如国家有相关规定); 1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06-06至2017-06-25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6-27 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
十、开标时间:2017-06-27 14: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06-06至2017-06-12止。
十三、联系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