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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河南省新安县中医院关于妇科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06 08:53:33 更多文章>>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安县中医院关于妇科等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新安县中医院,资金来源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安县中医院关于妇科等设备采购项目;
 
  2.2资金来源: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自筹资金 ;
 
  2.3审批编号:洛新政集采【2017-05-492】
 
  采购编号:洛新交易【2017】157号
 
  2.4项目地点:洛阳市新安县;
 
  2.5 采购范围: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7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实施工作,使其进入 运行阶段);
 
  2.8预算金额:总金额 95 万元;
 
  2.9质量要求:合格;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3.1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主要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1 宫腔镜(主要产品) 1 腔镜下行妇科检查、妇科手术
2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1 预防术后下肢静脉栓塞
3 盆底肌肉功能评估机(主要产品) 1 盆底肌肉功能评估
4 产后综合治疗仪(主要产品) 1 产后康复及盆底评估治疗
5 黑白B超 1 超声检查
6 手术无影灯 2 手术照明用
7 肛肠综合治疗仪 1 肛肠病的检查、治疗
8 肛肠水疗机 1 清洁灌肠
9 肛肠熏蒸仪 1 妇科、肛肠熏洗治疗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4.3供应商是制造商的须具备《 医疗器械 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证书;
 
  4.4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的唯一专项授权书(指由制造厂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报名;主要产品详见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并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证书及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证书(加盖制造商公章复印件);报名 企业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厂商只允许一家投标单位参加报名,且每家报名单位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若有多家单位取得同一厂家同一品牌授权,则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报名单位);
 
  4.5 所投产品必须具备国家食品 药品 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有效期内。
 
  4.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采购 代理 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4.7供应商须提供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8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供应商将否决其投标。
 
  六、供应商报名
 
  6.1报名时间: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至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
 
  6.2报名时需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证书、招标公告发布期间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是代理商的还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的唯一专项授权书。
 
   (备注:以上所需证件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6.3以上要求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与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6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至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在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报名。
 
  7.2招标文件工本费 300 元/套,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的投递
 
  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9时40分;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十、开标人
 
  刘笑迎、刘彩霞、李辛瑶
 
  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中医院
 
  地    址:洛阳市新安县新城区南京路95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34379582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延光路国家技术 创业 服务中心8楼809室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9-60689512
 
  电子邮箱:chengan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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