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推荐南京地区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小组成员的函
发布时间:2017-06-02 09: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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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南京地区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小组成员的函
相关部门: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编办、省政务办《关于开展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苏卫药政〔2017〕3号)精神,为做好南京地区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拟成立工作小组,请贵单位推荐1名分管处室(科室)负责人作为工作小组成员,并于2017年6月2日上午12:00前将其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送至市卫生计生委药事处。
特此函达,盼复。
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