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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建省厦门市中医院心肺复苏器及除颤起搏监护仪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01 14:44:10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中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17-ZS1178-心肺复苏器及除颤起搏监护仪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17-ZS1178-心肺复苏器及除颤起搏监护仪
项目编号:2017-ZS117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方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978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中医院
地址:厦门市江头仙岳1739号
联系方式:0592-55193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先生/方小姐 0592-2297859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361004)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1 心肺复苏器 1套
2 除颤起搏监护仪 2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为保护采购人的利益,保证本次供货产品是原厂商、正规渠道的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的代理、经销证书或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等有效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具有可追溯性,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商的除外)。3.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其附件的有效复印件。4.投标人为投标设备制造商的,必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非投标设备制造商的,必须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5.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说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检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31日 21:22至2017年06月15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3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3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6月15日(节假日除外)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电话:胡小姐/2202255
传真:0592-2212277
其他: 一、电子邮箱:514295446@qq.com.
二、户名: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厦门禾祥支行,
帐 号:3510 1583 0010 5250 6037。
三、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供应商报名表》,《供应商报名表》格式可在厦门市政府采购网(www.xmzfcg.gov.cn)中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下载。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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