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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省义乌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报废处置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26 15:25: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义乌市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设备报废委托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义乌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报废处置,详见第二章“招标项目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具备的条件,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并具有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资质的企业。

  三、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5日至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止日期以后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义乌市西城路428号中心血站大楼731办公室(卫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 骆妙俊   联系电话:0579-85119120 传真 :0579-85119120 

  3、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对)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核准的资源再生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专用)(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其它(投标人认为其他资信证明文件复印件);

  投标人应对以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不全的视为资格预审未通过,不能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4、发放招标文件: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且报名资料齐全的企业,即可领取招标文件。

  四、招标答疑:投标人需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于7月5日17:00时之前告知招标人,过期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额度和形式: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现金形式。

  2.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间: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未按时递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招标。

  3.投标保证金的退回: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息)。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内所有的报废设备按规定处置完成后予以退回(不计息)。

  六、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

  2017年7月5日,完成投标报名企业的资格预审,并通知合格投标人递交标书。投标人应于2017年7月6号14:3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义乌市西城路428号731办公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开标时间:2017年7月6日14:30分 

  七、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有关信息刊登媒体:义乌市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sj.yw.gov.cn/)和市政府采招网络平台。

 

  招标人(公章):义乌市卫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二0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详见官网:http://www.ywwsj.gov.cn/wsdt/tzgg_22480/201705/t20170526_1158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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