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你所在的位置:
【江苏】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直塘卫生院关于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的询价公告SZWK2017-T-X-001号

发布时间:2017-05-25 08:56:01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太仓市沙溪镇直塘卫生院之委托,对其拟采购的“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SZWK2017-T-X-001号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1套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300000元整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产品的合法代理商资格;

8、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1、检测速度:≥60TEST/小时;检测参数:≥27项;

2、白细胞分类原理:半导体激光流式细胞分析技术;

3、双通道检测白细胞,具有独立嗜碱细胞检测通道;

4、可以进行微量全血及末梢血预稀释五分类检测;

5、预稀释模式下采样针自动分注稀释液(内置稀释器)

6、全血和末梢血检测的用血量≤20μL;

7、标配全自动进样装置和自动条码扫描仪;

8、具备幼稚细胞和异常淋巴细胞报警功能;

9、仪器整机故障率低,正常情况下仪器主要元件耐用,无须定期更换;

10、样本针具有防抵死功能,方便准确吸样;

11、仪器采用全中文操作界面,操作维护简便;

12、完备的中文报告系统,有完整的记录、统计管理文件;

13、提供投标机型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检验室间质量评价成绩;

14、具有原厂配套校正品,高、中、低值质控品,并提供国家器械注册证;

15、配套试剂须在苏州市医疗卫生机构2016年医用耗材及试剂集中采购中标目录中并提供配套试剂的2016年苏州市的中标价格。

16、生产厂家具有通过CNAS认可的企业血液标准化实验室,保证检测系统的溯源有效性;(提供证明材料)

七、报价要求:包含全部货物、辅助材料、安装、调试、人工、机械、运输、仓储、保险、运费、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

(1)以人民币报价;并须按附表格式进行报价;

(2)本次询价的最终报价为本项目的总报价。

八、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文件组成:

1、询价响应函(后附格式);

2、询价响应报价表(后附格式);

3、产品代理商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家前来的可不提供)

4、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5、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设备的配置清单和主要配件价格;

7、详细技术参数和技术参数偏离表;

8、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含保修期后维修收费价格和零配件的报价);

9、投标设备彩页、说明书(询价响应文件中描述的产品技术参数如与说明书有矛盾之处,以说明书为准);

10、供应商情况表;

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12、供应商询价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前来参加询价的可不提交);

1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资料;

14、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

15、其它优惠承诺。

16、保证金退还账号信息表

(二)文件要求:

1、数量:为一本正本,贰本副本,需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每页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公章,以上文件资料必须加盖询价响应单位公章(限正本);

3、询价响应文件以中文为准;

4、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盖公章,封面应注明询价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供应商单位名称等。

九、保证金:

1、在开标时间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询价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整(若未及时缴纳,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若未成为成交供应商,该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且在供应商向保证金收取单位开具等额的收款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由保证金收取单位全额返回(不计息),若为成交供应商,该保证金在供需双方合同签订生效、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且在供应商向保证金收取单位开具等额的收款收据后5个工作日内由保证金收取单位全额返回(不计息),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供应商按规定应向其交纳而未交纳的服务费和违约金。(保证金以银行转帐、汇票、银行本票方式缴纳,开标现场拒收现金)

保证金交纳账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600512219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6)成交供应商在询价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询价采购程序:

1、供应商按规定时间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2、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主持询价开标活动。

3、询价小组(由相关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按询价文件要求对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响应供应商。

4、询价小组在审查时,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等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为保证在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询价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评审小组,该书面材料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在评审期间、如询价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6、询价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按询价采购通知的规定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

7、询价小组根据询价评审办法确定询价成交供应商。

十一、询价评审办法:

1、在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相同且最低的响应供应商,则按签到顺序进行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二、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内容:

详见《标的物清单》。

(二)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

2、付款步骤:

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待全部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并向需方提供下例单据(A、B)后15个工作日内,由需方向供方按合同总价支付90%的货款,余款10%在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由需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供方一次性付清。

A、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签章认可的《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B、合格销售发票。

3、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

(三)质量与验收:

1、乙方应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产品;

2、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3、产品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品牌标志、包装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4、验收标准:根据标书要求及有关规定并按国家最新行业标准进行验收通过;

5、乙方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等方式通告甲方。

(四)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    年;

2、按照询价采购文件和乙方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服务执行。

(五)交货和安装

1、交货时间:2017年     月     日或之前,发货前应书面通知甲方;

2、交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将标的物送到甲方所在地           。

(六)违约责任:

按询价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合同一般条款)。

(七)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采购人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同时须至太仓市政府采购管理科备案。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询价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提交太仓市政府采购管理科和招标代理机构备存。

(八)合同争议

1、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代理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太仓市公立医院管理办公室一份。

2、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

十三、综合说明:

1、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询价采购文件中所涉及的品牌、型号等仅供参考,投标人在投标时可以选用同等或更高档次产品投标。但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厂家出具的产品说明书。

2、供应商所提供产品需明确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技术参数和产品说明书不一致时,以说明书为准。需列出设备配置清单、主要配件价格清单。

3、本次询价采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一个代理商来参加询价,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有二家或二家以上的供应商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取报价低的供应商进入询价程序。

4、供应商必须承诺询价采购文件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列出,未列出的视为响应。

5、交货条件:

(1)交货日期: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结束;

(2)产品交货时,包装完整无破损,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A、装箱单      B、产品质检合格证明      C、保修单

D、使用、维修中文说明书

6、设备安装后,需方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质保期≥一年,终身维修。质保期外维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费,不收取人工费等,设备一旦发生故障,接到故障电话后1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到现场,72小时内无法修复时提供备用设备,3个月内连续出现同样的故障问题时,卖方负责免费更换同型号全新产品。厂家须在苏州大市及周边省市范围内具有售后服务机构。

8、供方交货时须向需方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和维修手册。

9、供方应提供现场技术培训,免费培训操作技师和1名维护工程师,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

10、成交服务费:若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则在签订合同时按预算金额的1.5%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服务费交纳帐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帐       号:1102020209000295112

开 户 银 行:苏州工行道前支行

11、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免除且乙方承担由于甲方在其本国使用该产品所需的产品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甲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12、本次询价采购活动采购方已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3、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6 月 1日13:30-14:0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6 月 1日14:00,开标时间为:2017年6 月1 日14:00。投标及开标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开标室(在开标当日将在三楼电子大屏幕上对具体开、评标间进行明确,请投标商注意当天大屏幕信息或与我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咨询)。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必须是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且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核查,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和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或过时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一律为无效投标。

14、文件要求:

(1)数量:为一本正本,贰本副本,需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每页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公章,以上文件资料必须加盖询价响应单位公章(限正本);

(3)询价响应文件以中文为准;

(4)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盖公章,封面应注明询价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供应商单位名称等。

15、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16、采购代理公司: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2-69165613 ,传真:0512-65153553。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邮编:215006,联系人:沈超/韦一纯。

17、采购(甲方)单位为太仓市沙溪镇直塘卫生院,联系人:胡院长,电话:13073348631

18、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5 月 24 日



阅读 28
咨询热线:
15162776785
在线客服:
客服一
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