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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药械采〔2017〕82号关于公布2016年第二轮新增及增补高值医用耗材产品挂网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6 14:54:55 更多文章>>

各市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及中央在川医疗机构,相关医疗机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公示高值医用耗材2016年第二轮新增及增补拟挂网产品参考价格填报结果的通知》(川药械采〔2017〕43号)、《关于2016年第二轮新增及增补部分拟挂网高值医用耗材产品进行确认及递交澄清材料的通知》(川药械采〔2017〕64号)文件要求,目前已完成部分所涉产品的信息汇总及质疑信息核查。经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意,现将处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予以挂网的产品
(一)公示期间未收到参考价格相关质疑信息、相关质疑信息经核查不属实的产品;
(二)公示期间收到参考价格相关质疑信息且经核查属实,企业同意按《高值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不良记录动态管理制度》(川药采联办〔2015〕18号)第六条第二款“按核实后的实际参考价格下浮10%”处理的产品。
以上产品(详见附件1)即日起予以挂网。
 
二、取消挂网资格的产品
公示期间收到参考价格相关质疑信息且经核查属实的产品(详见附件2),企业不同意降价的,按照《高值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不良记录动态管理制度》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取消其挂网资格一年,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内不接受该产品的挂网申请,全省集中上网采购医疗机构一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购该产品。取消时间2017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15日。
三、暂停挂网资格的产品
(一)按照《关于2016年第二轮新增及增补部分拟挂网高值医用耗材产品进行确认及递交澄清材料的通知》(川药械采〔2017〕64号)要求,逾期未完成签字确认或未递交相关澄清(证明)材料的产品。
 (二)待报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讨论的产品。
以上产品(详见附件3)将暂停挂网资格,待企业现场签字确认后、外省相关单位回函后、省药械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讨论后,根据相应结果分批次进行处理。
 
附件:1.挂网产品列表(登录系统内查看)
2.取消挂网资格一年的产品列表(登录系统内查看)
3.暂停挂网资格的产品列表(登录系统内查看)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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