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拟取消部分医用耗材产品交易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2 15: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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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投标企业、配送企业、医疗卫生机构:
因部分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产品与集中采购目录重复,现决定将这部分产品于2017年6月1日作取消阳光采购交易资格处理,具体产品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2017年6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省药械采购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71-86401857
单位地址: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一楼受理大厅(杭州市秋涛北路373号,6号创意产业园1号楼)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