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开展膏方治疗,现对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征集。邀请合格谈判供应商(以下简称“报价人”)参加该项目的报名。
1. 采购内容:
2.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1日至2017年5月19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3. 报名地点:武警总医院采购中心(病理科楼211室)。
电话:010-57976993,联系人:刘华
4. 报价人资格条件:
(1)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6) 报名人必须向采购人在规定时间报名,未经向采购采购人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报名;
(7) 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膏方制作场地条件。
(8) 与三甲医院有合作经历者优先。
(9) 前来报名人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复印件、药品GMP证书或GPP证书复印件(对于中药制剂,应具备相应提取和检验能力,对于化药制剂,应具备相应检验能力)、近三年国家、省、市药监部门各种监督检查的记录以及抽检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承担部队医院医疗机构制剂委托加工的证明文件、报价单。(以上均需要公司盖章)
5. 报价文件(含电子版)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2017年5月19日16:30(北京时间),武警总医院采购中心办公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