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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河南省息县人民医院救护车及随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09 15:00:40

息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息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救护车及随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息县人民医院救护车及随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7】0502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息县人民医院
2.2采购内容:救护车2辆、随车医疗设备一批(各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救护车2辆;
 二标段:便携除颤仪一台;急救呼吸机一台;电动吸引器一台。
(各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13日,上午9:00- 11:00,下午15:00- 17:00(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息县财政局四楼政府采购中心;
4.3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4.4  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审计报告(上一年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近三个月)、投标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第一标段还需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授权书中需注明与产品合格证一致的品牌名称、投标产品制造商需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提供制造商河南省内售后服务机构的授权书及该服务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服务承诺书。
第二标段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需提供)以及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唯一授权书原件(经销商需提供)、授权企业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5月30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息县七天酒店一楼会议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2017年5月30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  息县七天酒店一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息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603978237
集中采购机构:息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6—8112366
监督机构: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6-5935027                          
    2017年5月9日  
息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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