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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2016年甘肃省第一批高值耗材群问题汇总(2017.05.05)

发布时间:2017-05-05 10:14:58 更多文章>>

各高值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
2017年4月28日挂网了《关于公布血管介入类、骨科植入类补充申报数据及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相关事宜的通知》,与企业有关的要求再次强调如下:
(一)2017年5月1日全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必须通过“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按“就低原则”议价网上采购,严禁网下采购已纳入阳光采购类别的产品。医疗机构网上采购时,原则上应该按照采购目录、备选目录、备案采购目录的顺序实施所需产品的采购。
(二)对于陕西价格控制限高于我省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的,为了尽快推进落实网上采购工作,经研究决定对高于我省最高实际采购价的此类产品系统暂标识为“待核实”状态。这类产品在医疗机构议价时只需依据之前签订的纸质供应合同价(医疗机构历史采购价),做为医疗机构确认价,直接进入下一步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环节,完成阳光采购后续操作。
(三)医疗机构没有历史采购价的,由医疗机构根据基础数据库中显示的其他医疗机构的实际采购价和企业维护其他省份价格数据做参考,与企业进行议价后采购。医疗机构有历史采购价未及时维护的,仍可进行历史采购价格数据的维护。
(四)在价格控制限动态调整未完成前,色差区段管理显示整体价格区段,价格区段随医疗机构采购价格的变化而变化。
三、企业还可进行的网上操作
(一)过期产品注册证维护。开放基础数据库注册证信息维护功能(“产品信息管理-注册证到期变更”),由企业将已更换的新证信息自行维护在基础数据库中。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定期审核并导入系统。
注册证过期的产品,系统将自动停止网上交易。如企业注册证到期,产品仍在有效期内需在甘肃省销售的,需通过系统自动申请,其允许的最长销售期限为:注册证有效截止日期+产品理论最长有效期(即注册证截止日期+产品有效期*年-1日)。如企业不需要销售的,则系统自动注销其产品注册证。
(二)企业历史价格的维护。根据实施方案规定,系统将持续开放基础数据库周边省价格维护功能(“历史最低价-最低价管理”,点击保存即可)。企业根据以下要求自行维护,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定期审核后导入系统,供医疗机构和企业议价时进行参考。高于既往填报的历史最低价的价格不予维护。维护内容如下:
1、甘肃省公立医院实际采购的最低价(附带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
2、甘肃省的中标价格及中标年份;
3、2016年12月以后的西部联盟省份最低中标(挂网)记录(截图或是中标通知书);
4、2016年12月以后全国其他省份的最低省级中标(挂网)记录(截图或是中标通知书) 。
企业应如实填报,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由企业自行负责,接受社会监督。对于瞒报或是误报的一经查实,参照《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诚信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取消资格等处理。
对生产(经营)企业在议价过程中不积极响应的,省级药品采购机构将根据医疗机构的反映,将启动价格跟踪监控程序,再次进行价格控制限调整并对其进行约谈、警告、记不良记录、暂停或取消该产品的挂网资格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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