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普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受景洪市普文中心卫生院(招标人)的委托,对景洪市普文中心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货物的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
二、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qh招-bn20160113
2、招标内容:
注:
1)需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
2)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3、交货(安装、调试)时间: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最短交货时间,但不得超过合同生效之日起40日历天内。
4、交货地点:景洪市普文中心卫生院指定地点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投标人应满足项目产品、设备的国家相关行业资质要求,所投产品、设备,必须满足其自身经营范围或生产范围。
3.3所投产品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是生产商/制造商投标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是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4如果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必须具有制造商或产品代理商针对本项目招标内容内产品的授权书;如果为生产商/制造商,需提供生产商声明书。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6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在专业技术、设备仪器、人员组织等方面应具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能力;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可从景洪市勐泐大道80号活发大厦5007室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从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4月17日,每天8:30-11:30,15:00-17:00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现场报名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
(5)针对本项目招标内容内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原件);
(6)针对本项目招标内容内产品的生产商/制造商的授权书/生产商声明书(原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8)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9)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
(10)上述(1)至(7)项加盖企业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注:投标人也可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证件,同为有效证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15:30-16: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6年4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人:景洪市普文中心卫生院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691-2461428
地 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普文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谦和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691-219188913988158501传真:0691-2191889
地 址:景洪市勐泐大道80号活发大厦5007室
邮政编码:666100
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