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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关于收取2017年4月份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2 16:57:13 更多文章>>

各经营企业:

根据《2016年锦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议价)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将收取锦州市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项目从采购之日起截止到2017年4月份(2016年10月18日—2017年4月30日)代理服务费,具体通知如下:

一、企业可登录“采购系统”,使用 “采购交易管理”—“代理服务费查询”功能,查询应缴纳代理服务费金额。如对收费金额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到我公司澄清。

二、缴费日期安排在2017年5月2日—2017年5月15日期间进行,付款方式为现金、电汇直接结算(请勿以个人账户付款),付款后请通知我公司。

三、联系方式及收费账号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典逸心洲2-106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16-4567828,4567838

开户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通支行

账号:410100553409658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分公司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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