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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井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网上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26 15:12:11

井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井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购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网上询价公告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包1(商品数量:1)
预算合计:¥198,000.00元
临床检验设备
配置要求: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的主要技术参数 1 比色测试速度:恒速300测试/小时(双试剂),最大450测试/小时(可以选配ISE) 2 同时分析项目:≥55个(比色法) 3 测试原理:≥3种,包括比色法、比浊法、离子选择电极法。 4 仪器采用三针三盘设计,三针是具备独立的试剂针、样本针和搅拌针; 三盘是具备独立的试剂盘、样本盘和反应盘。 5 具备试剂扩容技术:支持多个位置放置同一试剂 6 日常样本位:≥75个样本位 7 样本量:2~45μl,0.1ul步进 8 冷藏试剂位:≥60个冷藏试剂位,24小时2-8℃连续冷藏。 9 试剂量:20~400μl,1μl步进 10 反应杯数量:≥70个 11 最小反应液体积:≤150μl 12 反应杯温度:37℃ 13 反应杯恒温装置:采用固体直热恒温装置,日常使用不需要消耗任何维 护保养试剂,如清洗剂或油质液体等。 14 反应杯自动清洗:≥8阶温水。 15 反应杯清洗试剂: 1种。 16 光路及波长:光栅后分光,340-800nm,≥12个波长。 17 吸光度线性范围:0~3.0Abs。 18最长反应时间≥10分钟。 19标准与质控:≥8种校准方式,具有West grab多规则质控方法。 20仪器控制软件语种:全中文 21 配套系统:提供原厂生产的配套生化试剂,试剂项目≥65个 22免费提供原厂生产的质控品、校准品一套,需提供注册证 23免费提供原厂生产的配套生化试剂常规检查项目一套(≥20个) 24提供投标系列生化仪的CE及FDA认证证书 25维修服务:必须在重庆市拥有经工商注册的维修服务机构(要求提供注册资质),保证24小时全天候响应。在重庆本地配有5人以上的厂家专职工程师,能够提供工程师详细证明资料及社保记录。 26市场业绩: 投标系列机型在重庆地区三甲医院装机量≥3台(提供合同复印件) 27试剂全开放。 配置要求 1、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标配)主机 1台 2、计算机、17寸液晶显示器 1套 3、赠送品牌打印机 1台 4、赠送20L水处理设备 1台 5、赠送UPS(3KVA)电源 1台
采购预算:¥198,000.00数量:1(台)小计:¥198,000.00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有效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是政府采购供应商会员优先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17-05-02 11:3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2017-05-02 13:30:00(北京)
四、保证金:无
五、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要求必须上传 :是
六、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
(二)交货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经济桥61号井口医院
(三)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御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
1、由财政部门付款的情况
(1)中标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2)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
(3)采购人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加盖采购单位财务章)、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向财政部门申请付款。
(4)财政部门对采购人提交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以转账方式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
2、由采购人付款的情况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明确载明付款方式。
3、预付款相关规定
首期预付款一般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支付预付款的必须提交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可以按进度付款,但必须提供采购人的验收报告。
七、其它要求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服务响应时间短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最低报价和服务响应时间都相同,则以先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
(二)质疑和投诉
1、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答复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
(2)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两个日历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3)质疑答复方式
采购人通过补遗方式对质疑进行答复。
3、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鲜明安
联系电话: 13512389606,65182044
技术支持电话:023-63782227     
技术支持传真:023-6842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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