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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关于公布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诊疗医用耗材挂网结果(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9 15:01:16 更多文章>>

 

内药采中心字〔2020〕45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内医保发〔2020〕1号)和《关于开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诊疗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绿色通道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0〕12号),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临床保障工作,现将医疗机构申请的血气测定试剂盒(电极法)等体外诊断试剂予以直接挂网,各医疗机构参考企业备案价格在自治区药品采购系统进行议价采购。

产品挂网后,生产企业可委托盟市遴选的配送企业配送或自行组织配送,确保临床使用需求。产品的采购、配送及结算等按照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的相关规定执行。

若对公布内容有异议的,可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向自治区药采中心提交书面说明。

业务咨询:0471-4930595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器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3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ylbzj.nmg.gov.cn/yycgw/tzgg_17216/hc/202003/t20200319_3596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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