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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川药招〔2020〕33号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关于对2019年四川省高值医用耗材已挂网产品集中更新最低参考价格质疑投诉进行澄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2 15:38:08 更多文章>>

 

各相关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关于公示2019年四川省高值医用耗材已挂网产品集中更新最低参考价格的通知》(川药招〔2020〕3号)及《关于2019年四川省高值医用耗材已挂网产品集中更新最低参考价格公示时间延期的通知》(川药招〔2020〕13号)的要求,已挂网高值医用耗材产品公示时间已于2020年2月17日截止,因本轮参考价质疑投诉较多,中心拟分批进行澄清处理。现将第一批公示期间涉及质疑投诉的458条产品信息在系统内进行提示,请所涉申报企业及时登录四川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在“信息查看”模块中查看本企业相关产品被投诉情况,并按下述要求及时办理澄清手续:

(一)被质疑产品所涉申报企业(名单见附件1)须于2020年3月12日-2020年3月31日(工作日、工作时间)派经办人携带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企业承诺书(附件3)到我中心对质疑投诉信息办理确认手续,若企业对质疑投诉信息不予认可的,经办人须现场递交相关澄清(证明)材料。

(二)无法澄清的或逾期不予办理澄清手续的将按照《高值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不良记录动态管理制度》第五条“不提供、不如实、不按要求提供产品参考价格;经核查属实,按核实后的实际参考价下浮10%作为挂网参考价格,企业不予确认的,取消该产品挂网资格,自取消之日起一年内不接受该产品的挂网申请,全省集中上网采购医疗机构一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购该产品。”等进行处理。

(三)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澄清,确因疫情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到现场办理的,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

(四)递交书面材料地址: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成都太升南路155号蜀运大厦十三楼)

耗材业务咨询电话: 028-86931931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0年3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s://scyz.sc.gov.cn/HomePage/ShowDetail.aspx?InfoId=36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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